高港区出台年度林长制考核办法
开局之际,千头万绪。日前,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港分局党组坚持系统思维,统筹推进,研究出台《高港区2023年度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考核办法》,以鲜明的导向激励干部敢为,发挥“头雁效应”和”群雁活力”,引领林业管理高质量发展,起奏”春之曲″。
《办法》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,认真落实省、市有关林业工作的决策部署,切实把稳定林业资源总量,提升林业资源质量作为考核目标,要求全区林长以“起跑即冲刺,开局即决战”的姿态,持续打造“风景这边独好”的自然环境。
《办法》采取定量指标为主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科学评价,客观、全面精准考核镇街林长履职尽责和林业资源保护发展工作,用考核“指挥棒”倒逼各级林长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责任,全力推进国土绿化任务顺利完成。
《办法》重点围绕国土绿化、森林抚育、古树保护、资源管理、野生动植物保护、森林灾害防控防治、林业产业发展以及林长制实施运行等方面,细化任务清单和完成工作量,形成系统的“风向标”,涵盖林业管理业务体系。
此外,《办法》还对加分项、扣分项和否决项进行了分项说明,同时对考核结果运用作出注解,确保考核结果“硬气”,基层“服气”。